当前位置:首页 > 书信函件 > 保证书

取保候审保证书

时间:2024-10-18 17:51:58
取保候审保证书

取保候审保证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那么保证书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保证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保证书1

保证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与被保证人的关系;如果是单位作保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与被保证人的关系、住址)

被保证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

______(被保证人姓名)因……(写明案由)一案被______(司法机关名称)立案侦查。保证人______愿意担保______(被保证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时听候司法机关的传唤。

此致

______(司法机关名称)

  保证人: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2

取保候审保证书

我叫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现住在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联系方法与犯罪嫌疑人________是__________关系。

我自愿向____________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制裁。此致

__________公安局

  保证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3

我叫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现住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号码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联系方式_____,与犯罪嫌疑人_____是_____关系。

我自愿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尊敬的亲戚长辈,各位亲朋好友,今天是我一辈中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结婚了。为了响应党的号召,牢记党的教诲,建立我们幸福的家庭,今天我向老婆大人做以下的保证: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一)不得进入等场所;

(二)不得与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等活动;

(四)将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本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公安局

  保证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4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联系方法,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等)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具体写明事实与理由)

此致

公安局(或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5

我叫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现住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号码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联系方式_____,与犯罪嫌疑人_____是_____关系。

我自愿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督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等场所;

(二)不得与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等活动;

(四)将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本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公安局

  保证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6

某某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是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第第一款规定的行业,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

  日期:

取保候审保证书7

取保候审保证书

保证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地址:。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与被保证人是关系。

因被保证人涉嫌罪一案,被市公安局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签名):

  年月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8

________:[此处为受理机关]

我与被告人是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报告。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